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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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上传时间: 2019年07月01日 09:27 作者: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信息

学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部委码:12872;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邮政编码:310018;学校网址:http://www.hzvtc.edu.cn;办学类型:公办;办学层次:普通高职;颁发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条 招生机构

学校成立高职扩招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确保扩招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高职扩招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扩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扩招的重大事宜。

(二)成立高职扩招招生办公室。成员由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和参与扩招的专业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高职扩招招生章程、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扩招工作。

(三)学校将成立高职扩招招生测试专家组。成员由相关二级学院领导及校内外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考生性质,负责确定招生测试方式及测试内容,负责对考生进行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提供测试结果。

(四)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为高职扩招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扩招全程监督,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查实。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和培养方式

第四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9年,学校设置高职扩招招生专业2个,总计划69人,具体计划数、招生对象与收费标准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年)

计划

收费(元/人·年)

招生对象

01

园艺技术

3

30

浙江省户籍免学费

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39

7500

 

第五条 人才培养方式

实施全日制培养,修业年限3年,弹性学制可延长至5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六条招生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法处分记录。

2.身体健康,能完成专业学习者。

3.已办理浙江省考试院高职院校扩招报名手续且进行确认的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包括退役士兵高职扩招考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考生)

第七条报名方式与流程

报名工作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201979-10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www.zjzs.net)选择两所职业院校进行报名。

2.凡参加我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原则上选报一个专业,在考生人数不足时可以商议调剂。

3.确认时间、地点与内容:20197138:00-1200,到学校确认选择报考专业,缴纳考试费140元,同时领取发票和准考证。

4.地点: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学校行政楼333室。

第五章 综合测试

第八条测试时间

201971313:00-1700

第九条测试方式与评分

1.综合测试满分100分。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综合素质测试,通识类知识测试30%+动手能力测试50%+面试20%

通识类知识测试为笔试;动手能力测试和面试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2.特长项加分满分10分。凡在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特长项加分。

项 目

等 级

分值(分)

备 注

职工技能比武

浙江省一、二、三等奖

1076

限人社、总工会等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县市级一、二、三等奖

543

同一企业

连续工龄

3年(含)以上;5年(含)以上

35

企业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得分条件的,累计得分值不超过10分;申请特长项得分须经学校扩招工作办公室确认。

 

第六章录取

第十条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2.学校按综合测试+特长加分两者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拟定录取名单,经审核等程序后确定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对于二志愿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一志愿院校考试成绩将根据我校综合测试满分100分进行折算(有加分项另计),合计总分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不安排二次考试。

第十一条对有违法处理和明显不良作风影响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七章招生监督

第十二条高职百万扩招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要求,深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多元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高职百万扩招招生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扩招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三条高职百万扩招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测试。根据教育部36号令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专业报名确认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并予以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五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电话:0571-56700017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工作。

第十七条本章程经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浙江省教育厅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571-56700035

咨询QQ800028758

网址:http://zs.hzv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