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2013年我校将在部分专业实行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1号)有关精神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联合校企共同体参与企业共同组织选拔,逐步形成以职业发展潜能为导向的自主招生考试制度,促进学生个性化特色发展和专业成长,提高学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探索具有学校特色、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的招生考试评价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机构
学校建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教学院(系)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自主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成立自主招生办公室。成员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和招生专业负责人组成(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根据自主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自主招生工作。
(三)学校将分专业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相关教学院(系)领导及校内外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提供测试结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自主招生全程监督,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查实。自主招生工作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制度。
三、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招生计划(人)
|
收费(元/人·年)
|
招生对象
|
01
|
市场营销(新通实验班)
|
3
|
100
|
7000
|
普高文理科
|
02
|
数控技术
|
3
|
90
|
7500
|
中职机械类
|
03
|
服装设计
(时装零售与管理)
|
3
|
90
|
8000
|
普高文理科
|
04
|
艺术设计
(纺织装饰艺术设计)
|
3
|
90
|
8000
|
艺术文理科
|
合计
|
370人
|
四、报考条件
符合2013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中职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必须有两门为C等及以上,其中报考市场营销专业考生的英语科目成绩必须为C等及以上。
4.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专业报考要求: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肢体健全,无色盲(色弱),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5.艺术设计(纺织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报考要求:无色盲(色弱)。
上述条件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学校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确认时同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报考一所院校。
五、报名方式
1.网上信息输入
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hzvtc.edu.cn )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于4月5日16时前按要求在网上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打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凡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2.现场信息确认和缴费
4月6日8:00-17:00时到我校“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验有关材料并上交复印件。现场确认和缴费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以下材料名称的清单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按要求打印或粘贴照片)。
(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名。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
(4)高考报名证复印件1份。
(5)高考体检表复印件1份。
(6)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会考证书)复印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7)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或技能证书复印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备注:身份证或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高中会考证书、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或技能证书等要交验原件。
3.报名考试费:110元。
4.考生所交材料和考试报名费恕不退还。
六、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一)考试时间
文化课考试:2013年4月13日。
综合素质测试:2013年4月20日。
(二)考试与评分、考试形式及测试方式
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分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1.文化课考试
(1)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市场营销(新通实验班)
|
英语(满分70分)、数学(满分40分)、信息技术(满分40分)
|
数控技术
|
机械基础(满分100分)、机械制图(满分100分)、数学(满分100分)
|
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
|
语文(满分70分)、英语(满分40分)、信息技术(满分40分)
|
艺术设计(纺织装饰艺术设计)
|
语文(满分70分)、英语(满分40分)、信息技术(满分40分)
|
(2)考试形式:笔试。
2.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方式: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法进行测试。学校纪检监察室实施全程监督。
3.考(测)试评分
招收普高毕业生各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满分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50分(其中素质特长项满分50分)。
招收中职毕业生各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满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50分(其中素质特长项满分50分)。
4.素质特长项得分条件
凡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5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45分
|
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
浙江省一、二、三等奖 杭州市一、二等奖
|
45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中等职业技能大赛
|
杭州市三等奖
其他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
35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工及以上
|
25分
|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一级
|
45分
|
|
二级
|
30分
|
|
中学生体育运动会
|
国家级前八名
省级前三名
|
40分
|
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省级第四到八名
地市级前三名
|
30分
|
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文艺比赛
|
国家级、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25分
|
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等项目
|
文艺比赛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20分
|
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等项目
|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得分条件的,同类项得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得分,但累计得分值不超过50分。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的考生须填写《素质特长项得分申请表》(学校招生网下载)且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提交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16:30。考生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须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5.普高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满分为150分)
会考等第
|
A
|
B
|
C
|
P
|
E
|
换算分值
|
50
|
45
|
40
|
30
|
20
|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2.招收普高毕业生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课考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300%比例划定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线,上线考生参加相应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课考试缺考2门以上(含2门)的考生,取消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3.招收中职毕业生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300%比例划定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线,上线考生参加相应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
4.招收普高毕业生各专业考生的录取,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750分)= 高中会考折合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单科目A等折合为50分,三门A等共折合满分为150分,其余各等次折合分值详见第六章第九条第4款)+文化课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450,其中素质特长项满分50分)。
5.招收中职毕业生各专业考生的录取,以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750分)=文化课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450,其中素质特长项满分50分)。
6.招收普高毕业生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高中会考折合成绩、单科成绩顺序,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单科顺序排列:市场营销(新通实验班)专业为英语、数学、信息技术;服装设计和艺术设计专业为语文、英语、信息技术。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招收中职毕业生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单科成绩顺序,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数控技术专业为机械基础、机械制图、数学。
8.若某个专业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含)时,该专业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60%(含)比例进行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则转入相应类别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9.录取工作在5月底完成。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http://zs.hzvtc.edu.cn)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10.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
八、公示
学校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审定后的拟入选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http://zs.hzvtc.edu.cn)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同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
九、实施进程安排
(一)2013年3月上旬前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二)2013年3月25日—4月5日16时,网上报名。
(三)2013年4月6日,现场确认、缴费。
(四)2013年4月10-12日,打印准考证。
(五)2013年4月13日,文化课考试。
(六)2013年4月18日,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七)2013年4月20日,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八)2013年4月30日,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九)2013年5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
十、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参与自主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四)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检监察电话:(0571)56700016、56700017。
十一、其他
本招生方案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